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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去春归,清明将至。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营造文明、环保、安全的祭扫氛围,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民政厅发出如下倡议:
倡导文明祭扫。一年一清明,一岁一相思。清明节是慎终追远、思接千载的重要传统节日。提倡通过鲜花祭祀、种树植绿、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绿色低碳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杜绝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将中华民族祭奠先祖的朴素情感融入现代文明风尚之中。
培育良好家风。弘扬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提倡在老人健在时,多行孝道,多予关爱,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亲人离世后,提倡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将缅怀逝者与传承弘扬良好家教家风紧密结合,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
传承红色基因。清明节是缅怀革命先烈、厚植家国情怀的重要时机。倡议广大群众通过前往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瞻仰凭吊、参观学习,或通过网上献花、留言寄语等线上方式,重温革命历史、崇尚英雄气概、传承民族气节、赓续红色血脉。
强化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治安管理和交通安全等规定,自觉维护交通和祭扫秩序,不在山林、草地、公墓等易燃区域焚烧祭品。合理规划祭扫时间和路线,错峰出行、绿色出行,避免人流车流拥堵和交通事故发生。
培养健康情趣。清明时节,既要不忘本来、感怀逝者,又要关心当下、珍爱生命。倡导在天清气朗、春暖花开的日子里,走到户外、拥抱大自然,开展郊游、踏青和放风筝等民俗活动,静心阅读、品味书香、涵养情操,以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节日生活方式,敬畏生命、热爱生活、珍惜时光。
发挥示范作用。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文明祭扫的行动派、低碳环保的实践者,示范带动身边群众积极参与移风易俗文明实践活动,推动殡葬改革,以绿色祭扫共享春和景明,用文明行为守护美好家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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