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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不改 本色不褪|记广西勤廉榜样河池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黄振林 |
2020年12月22日 17:26 来源:广西云客户端 编辑:陶洁 |
一箱箱资料,堆在办公桌前;一摞摞账本,码在办公桌上……这就是河池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黄振林的办公室。这些小山一般的账本,是一起重大涉腐案的部分材料,黄振林已经“看”了两个多月。这位“老审计”出身的纪检监察干部,紧盯项目落地,紧盯资金流向,从一丝一缕找出线索。目前,这起案件的查办工作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 反腐战场,高奏凯歌。上半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导下,河池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某县原县长韦某。市纪委监委依法对韦某采取留置措施,黄振林开了谈话“第一锣”:“我们是老熟人了。但我现在代表组织和你谈话,你要积极交代问题,争取主动。”韦某流下悔恨的泪水,坦白了违纪违法问题…… 正人先正己,无私方无畏。黄振林给亲友定了一条“三莫”铁律:案件的事莫问,求情的话莫讲,以权谋私的事莫提。他从不为人情关系所羁绊,用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实际行动,践行纪检监察干部的初心使命。 去年8月,河池市纪委监委查办一家国企董事长严重违纪违法案,涉案的市直某部门领导私下找到黄振林,要求“单独交流”。黄振林义正词严拒绝,并敦促对方认清形势,找办案人员讲清问题。 勇担当、善作为。2018年,河池市纪委监委收到市政管理局局长韦某某在此前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时的违纪问题线索。黄振林带领工作组深入一线调查。“我哪里得过这么多征地补偿款?!”一些群众面对核查,都惊讶了。调查进一步查明,韦某某指使有关人员把征地款发放表上实际数目第一个数字“1”改为“7”,或直接在数目后加一两个“0”,通过“头大尾小”手段贪污征地款。 河池市纪委监委遂依法对韦某某留置审查,查清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年2月,韦某某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 对腐败分子,黄振林使出“霹雳手段”;对广大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他关爱有加。2019年,有群众举报市司法局副局长覃某“用公款购买珍珠李送礼”,市纪委监委查明属于不实举报。黄振林提出:“针对不实举报问题,适时进行澄清,有助于干部放下包袱、大胆工作。” 最终,河池市纪委监委公布调查结果,公开澄清事实,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正向效应。覃某送来情真意切的感谢信,表示将不辜负组织期待,努力做好工作。2019年以来,在黄振林推动下,河池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共为11名干部澄清事实,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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