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右江区12月18日讯(通讯员 梁海青)男子黄某胆大妄为,竟携带枪支到汽车站乘车,最终落网获刑。近日,右江区法院审理了此案,黄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2016年3月1日晚,黄某携带一支短砂枪到百色汽车总站欲乘车,在过安检时,被汽车总站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经百色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短砂枪具有正常的射击性能,是以火药为动力进行发射。案发后,黄某称该短砂枪是其于多年前以75元的价格向陌生男子购买的。
黄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携带枪支进入公共场所,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最后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