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是凌云县朝里瑶族乡一年一度的传统歌圩节,为有效提高广大瑶乡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凌云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到歌圩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男子文某1997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乐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日前,这名男子又因故意伤害被凌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附带赔偿原告人田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50936.67元。
凌云县一男子罗某无证醉驾摩托车致一人死亡,最终因自己无视法律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日前,凌云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决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近日,凌云县19名首批入额法官身着法袍,面向国旗,右手握拳,庄严宣誓,这标志着该院第一批员额制法官正式诞生,司法改革进入新阶段。
“山歌唱起来,法制下村搞起来”!3月2日,凌云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妇女联合会到凌云县加尤镇下伞村开展“建设法治凌云 巾帼在行动”妇女儿童法制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得到下伞村妇女同胞的积极响应,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来,凌云县人民法院始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接监督,多项举措开展联络工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奏响了联络工作的“交响曲”。
凌云县一男子因琐事与母亲争吵,竟持刀将母亲砍伤,最终触犯刑法被判刑。近日,凌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以被告人姚某犯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凌云县的两个表兄弟因为水田筑坝引起的排水问题起了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最后闹上法庭。近日,凌云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调解,两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凌云县的陈某将承建工程的部分项目分包给韦某,工程量按图纸来计算。完工后,由于双方计算工程量结果不一样引起纠纷,不得以韦某将陈某起诉至法院。近日,该案经承办法官努力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实际履行完毕。
凌云县的李某为一名老板打工,老板尚欠部分工资。李某追讨了大半年未果,于是将老板起诉至法院。近日,凌云县人民法院对该起讨薪案件进行了调解。
日前,经凌云县法院的法官多次调解,一对为墙壁漏水而结怨的邻居终于和好如初,原告王某向法院撤回起诉。
吴某帮朋友的贷款进行担保,不料借款人未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最终,吴某和借款人肖某被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近日,凌云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了判决。
罗某从网上购买材料并自制枪支、弹药,想用于打猎,不料在打猎归来时被抓。近日,凌云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决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凌云两少年因财迷心窍,多次贩卖毒品,终因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近日,凌云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决被告人农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韦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近日,在凌云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一起雇员受伤害赔偿纠纷案件成功调解,雇主当庭把5000元赔款付给了雇员,双方握手言和。
凌云县的农某在县城的五金店购买了射钉器、枪管,回家后焊接成一支砂枪用于打猎,并将枪支藏起来。近日,凌云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决被告人农某拘役三个月。
凌云一男子在购买东西时,因一时贪念盗窃他人财物被刑罚。近日,凌云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决被告人蔡某单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凌云县的覃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夫妻和好。可是半年后覃某再次起诉至法庭,请求判决离婚。近日,凌云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调结这起离婚案件,覃某与林某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了离婚协议。
凌云籍女子罗某某曾因盗窃罪、诈骗罪两度获刑,刑满释放后其却不思悔改,因贩卖毒品再次获重刑。近日,凌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起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一货车司机因驾驶不慎,在倒车时撞伤他人,伤者将司机告上法院。近日,经过凌云县人民法院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使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